地理事物和现象复杂多样,因此在地理学习中,比较法的运用也是多种多样的。一般使用较多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类比。就是把同一类地理事物和现象进行比较,这是教师在地理学习中使用最多的一种方法。具体地说,就是以学生已学过的同类地理事物和现象为基础,与新讲的地理知识进行比较,以引导学生发现地理事物和现象的个性或共性。如在讲“撒哈拉以南的非洲热带草原气候”这一内容时,教师可引导学生分别从分布地区、形成原因、气候特征等几个方面与亚洲的热带季风气候相比较,通过对比,归纳出这两种类型气候的共同特点和不同之处。同样,运用比较法也可以对两个地理区域或两个国家的地理位置、地形、气候、经济状况等各个方面分别进行比较。
2、自比。就是对同一地理事物和现象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的发展状况进行比较。因为这种比较是从时间跨度上进行的纵向比较,所以也称纵比。通过对地理事物和现象的自我比较,可以揭示其历史发展阶段中的各个异同点,了解地理事物和现象的现在和过去,探索其发展变化的过程和规律,并分析研究其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如关于“欧洲南部和北部山地特点”这一内容,如果按教材内容的先后顺序进行学习,就很难形成较深的印象。若采用比较的方法,首先根据有关内容列出简表,再根据教材的内容填写,然后将两者加以对比,找出其区别所在。这样,就能取得很好的学习效果。
3、专题比较。就是对一个单元、几个国家或几个地区的某一自然要素或社会经济条件进行比较。通过比较可以对某一地理知识形成完整的概念,便于了解地理事物和现象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并且能够使分散的知识系统化。例如北美洲、拉丁美洲、大洋洲的地形虽然都分为三部分,但具体说来又各有不同。学习时,可以将这三大洲的地理特点进行对比分析,总结归纳,这样,不但可以节省大量的学习时间,而且对所学知识掌握得更准确和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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