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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049】劳动关系成立的三个判断要素丨劳动法同学会

阅读量:3666143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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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
(2015年9月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执行专业委员会第11次会议讨论通过)
五十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⑵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⑶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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