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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不是牺牲,是创造

阅读量:3703391 2019-10-23



2009年5月14日午后,窗外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正是阅读、思考的最佳时机,我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电话。他说自己是平顶山一个乡村初中姓杨的校长,平时喜欢带老师们阅读、反思、写作,在杂志上了解到我的成长,想和我探讨有几个困惑。
我们谈了很久很久,探讨了很多问题,其中一个问题是:苏霍姆林斯基和陶行知是我们平时学习的主要楷模。但是,他们俩不约而同都是英年早逝,据说原因都是积劳成疾。再看看周围一些英雄劳模,也多有一身疾病,且不能照顾家庭……难道,我们在学习上积极上进,在工作上无私奉献,最终却都要以失去健康、幸福甚至生命为代价吗?这样的付出是应该的吗?这是教育的本质、人生的真谛吗……
一个比一个尖锐的问题,不能不让我想到自己。我的身体状况一向不太好,但我是从小身体就不好,和工作学习繁忙似乎没有关系。相反,我倒常常能在工作、学习中体会到充实的愉悦,若是哪一天没有阅读、写作,没有和学生聊天、玩耍,我会郁郁寡欢、闷闷不乐。苏霍姆林斯基、陶行知这样热爱教育、热爱孩子的大教育家,想必更能享受到工作的幸福了。他们生活的有滋有味,从一篇篇活泼生动的文章里也能看出来。
但他们怎么会英年早逝呢?
我想起了中国的一句俗语:“自古红颜多薄命”。其实,薄命的未必都是红颜,只不过红颜美女引人注目,她们的薄命格外容易引起人的怜惜,一旦薄命,就成为焦点;而平凡的女子即使薄命,也就是那么不声不响薄命下去,难以引起人们注意。同样,英年早逝的未必都是热爱事业的名家,不过这些名家一旦去世,就容易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后人的惋惜——怎么偏偏是他们——著名的教育家英年早逝呢?若是他们多活几年,该有多么……据说,解放前中国人的平均寿命只有35岁。如此算起来,当时英年早逝的人,该有多少?
不过,我们在现实里确实耳闻目睹了很多很多为工作、为学生舍弃家庭、孩子甚至生命的优秀教师,媒体往往把这些人物及他们的事迹当成我们学习的榜样来宣传,宣传时又往往给人一个错觉——似乎“爱学生”、“爱事业”,就是要舍弃很多幸福和快乐。就连我自己,也曾在别的文章里说过“爱的最高境界是‘给’,不是‘得’”。这就难免要让人误会了——若爱只讲奉献、给予、付出,不讲回报,也太高调了吧!这样的爱,有几个人能做到呢?
不,我想,“爱的最高境界是‘给’,不是‘得’”这句话没有错,错误的是我们对“给”的理解。因为真正的爱、真正的“给”,不是牺牲,不是舍弃,而是共同创造。
什么是“给”?这个问题看起来似乎很容易回答,实际上却很复杂并有双层意义。弗洛姆在《爱的艺术》里,对“给”的含义解释得非常透彻:
十分流行的误解是把“给”解释为放弃,被别人夺走东西或作出牺牲。一个性格还没有超越接受、利用或者贪婪阶段的人,对“给”的理解就是这样。一个“重商主义”的人也准备给,但一定要通过交换。只“给”而没有“得”对他来说就是欺骗。那些基本上是非创造性性格结构的人则会有一种被别人拿走东西的感觉。因此这种类型的人大多数拒绝给予别人东西。而有些人却把“给”变成一种自我牺牲的美德。他们认为,正因为“给”是痛苦的,所以应该这么做。“给”的美德就是准备牺牲,对他们来说,“给”比“得”好这一准则就意味着宁可忍受损失也不要体验快乐。
有创造的人对“给”的理解完全不同。他们认为“给”是力量的最高表现,恰恰是通过“给”,我才能体验我的力量,我的“富裕”,我的“活力”。体验到生命的升华使我充满了欢乐。我感觉到自己生气勃勃,因而欣喜万分。“给”比“得”带来更多愉快,这不是因为“给”是一种牺牲,而是因为通过“给”表现了生命力。
我所理解的对教育的付出,就应该是弗洛姆所说的有创造的人的“给”,通过我的“给”,我才能体验到自己的力量,自己的活力。所以,爱学生、爱教育,为教育付出等真正含义,并不是放弃、交换或牺牲,而是体验自我的生命力。并不是说,拥有财物的人是富裕的,而是说能给予他人东西的人,才是富裕者。害怕受到损失的吝啬鬼,不管他拥有多少财产,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他也是一个贫穷和可怜的人。满腹经纶的教师无论多么有才华,不能顺利给学生以帮助,不愿花费心思精力传授自己的知识给学生,也是可悲的。愿意把自己的东西给予他人的人是富有的,因为他感觉到自己是一个有能力帮助别人的人。当老师能尽情“给予”学生,在学生心田播种下智慧、友爱、欢乐的种子,这个过程即使是辛劳的,也包含浪漫色彩,给人的感觉是幸福,老师和学生在此过程中属于双赢、甚至是多赢的。
这些话听起来似乎就有点玄乎,不如来几个真实的例子,因为生活中有创造的“给”经常能见到,比如李镇西老师在《爱心与教育》中说:
我喜欢与“后进学生”们“吃喝玩乐”:星期天,和他们一起去公园,在草坪上摔跤、斗鸡;假期,和他们一块儿徒步去郊外旅游,在田野追逐;他们有了学习上的进步,我带他们去吃火锅以表庆贺……也许会有教育者指出我的教育“太庸俗”,但我认为教育能够真正走进学生的心灵,不但是无比幸福的,也是无比高尚的;也可能有人会敬佩我善于给“后进学生”们带去欢乐,我会说:“不!不是我给他们带去了欢乐,而是他们给我带来了欢乐;或者说在没有师生界限的交往过程中,我们获得了共同的欢乐!”
李镇西老师显然是爱学生的,他一直在“给”,而且这样的给不是牺牲,而是引子,像药引子一样,用自己的“给”带领学生也开始爱,开始“给”,结果双方都得到了成长的快乐,这就是上文提到的“双赢”,甚至“多赢”。其实,教师向他的学生学习,或从学生那里得到欢乐,就如同演员受到观众的鼓舞一样,能让教师振奋、幸福。不过先决条件是,“给”的人(教师)不应该把对方看作是他帮助的对象,而应该同对方建立一种真正的、创造性的紧密关系。
所以,我所理解的教师的付出,不是牺牲,不是舍弃,不是不要家人,更不是不要健康,而是更爱自己,是要加重自己生命的厚度,是要和学生一起创造幸福。爱克哈特有一句格言,最精辟地总结了关于自爱的思想。他说:“你若爱己,那就会爱所有的人如爱己。”一个连自己也不爱的人,连自己的亲情都不要的人,绝对不是一个幸福的教育者,不是一个真正懂得“爱”的人,他又怎样可能将爱播种在学生心田?
关于爱的付出和给予,我不想多谈,因为我们的前人已经总结得通俗而深刻。在此我不能不再次引用弗洛姆的话:
一个人究竟给予别人什么呢?他可以把他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他生命的一部分给予别人。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一定要为别人献出自己的生命,而是他应该把他内心有生命力的东西给予别人。他应该同别人分享他的欢乐、兴趣、理解力、知识、幽默和悲伤——简而言之,一切在他身上有生命力的东西。通过他的给,他丰富了他人,同时在他提高自己生命感的同时,他也提高了对方的生命感。他给并不是为了得,但是通过他的给,不可避免地会在对方身上唤起某中有生命力的东西。因此他的给同时也包括了使接受者也成为一个给的人,而双方都会因为唤醒了内心的某种生命力而充满快乐。在给的行为中诞生了新的东西,给和得的人都会感谢这新的力量。(《爱的艺术》,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4)
我又想起了纪伯伦关于劳作的诗歌:
……
也总有些人对你们说生活是黑暗的、你们疲惫时重复疲惫者的语言。
而我说生活确是黑暗的,除非有了渴望。
所有渴望都是盲目的,除非有了知识。
一切知识都是徒然的,除非有了工作。
所有工作都是空虚的,除非有了爱。
当你们带着爱工作时,你们就与自己、与他人、与上帝合为一体。
 
……
劳动就是有形可见的爱。
假如你们无法带着爱劳动而只是觉得厌烦,那么你们不如放弃劳作,坐在庙宇的门前,等待以劳动为乐的人们给你们施舍。
假如你们毫无热情的焙制面包,那么你们烤出的面包将会变苦,只能使人半饱。
假如你们勉为其难的压榨葡萄,那么你们的愤懑就在葡萄酒中滴入了毒液。
假如你们能如天使般歌唱却并不爱唱歌,那么你们就堵塞了人们聆听日夜之声的耳朵。
 
同理,假如我们不是满心欢喜地与学生玩耍,以爱为底色与学生交往,我们得到的必然是疲惫,我们感觉的必然是牺牲、舍弃和不甘。歌中飞网友在看了纪伯伦这首诗歌曾经说:“当我全身心投入工作,即使很累,也幸福着并收获着;如果我没有投入,就会感觉无聊、难过。”再看看李镇西老师那一脸灿烂的笑容,和他美丽善良的女儿,我们就知道,爱教育,给学生,决不是牺牲,是要更好地播种欢乐,收获成长,是要让我们的生活充满情趣。
当然,获得这些幸福的前提是:加强锻炼,保重身体。学生也喜欢神采飞扬、乐观开朗的老师。一个愁眉苦脸、暮气沉沉、疲惫不堪的老师,是很难成为学生欢乐的源泉的。
 
(完成于200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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