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行业动态    五大曝光行动之案例曝光|自行车逆行撞轿车

五大曝光行动之案例曝光|自行车逆行撞轿车

阅读量:3740642 2019-10-24


 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及道路基本情况:
刘某兴:男,44岁,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证号:610203********5414,住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中段金泰丝路花城兰园,事发时驾驶陕DC***6号小型轿车,该车所有人:刘某兴。该车交强险、商业险均投保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
陈某莉:女,59岁,身份证号:610404********4026,住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正阳镇北舍村,事发时驾驶自行车,该车所有人:陈某莉。
现场道路情况:现场道路为东西走向,路面平直干燥、水泥结构,中间隔离栏隔离,有标志标线控制。

交通事故基本事实:
2019年06月09日14时40分许,刘某兴驾驶陕DC***6号车从人民东路北门口工商银行门口驶入人民东路右转弯时与由西向东逆向行驶陈某莉驾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陈某莉受伤。
交通事故证据,检验及鉴定结论:
  现场勘查图、笔录、照片一组;当事人询问笔录,证件复印件,伤情诊断证明;刘某兴驾驶证信息查询单:正常,陕DC***6号车信息查询单:正常。
交通事故成因分析及责任认定:
刘某兴驾驶机动车观察不足,进出道路时未按规定让行。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机动车进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应当减速慢行,注意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之规定,应负此事故主要责任。
陈某莉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应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刘某兴处以200元罚款;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对陈某莉予以警告。

在线QQ咨询,点这里

QQ咨询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