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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收网!一个都跑不掉!

阅读量:3799540 2019-10-26




车牌就好像车的身份证,是机动车最重要的标志,但一些人为躲避处罚,套用他人号牌,严重扰乱正常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也严重侵犯车主的正当权益。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套牌车必然是要原形毕露的!近日,宁波交警根据大数据分析研判,对一批套牌车进行了集中收网查处。
假的真不了
出来套牌,总是要还的!
近期,宁波交警在进行分析研判过程中,发现部分重型半挂牵引车有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情形,也就是“套牌”。
蜀黍通过进一步梳理,确认了存在套牌违法行为的重型半挂嫌疑车辆。
10月16日,宁波市集中收网行动开始,当日共查获套牌嫌疑半挂牵引车6辆,嫌疑人4名,缴获假号牌1块。

10月16日上午10时江北大队率先行动,对位于江北康庄南路一停车场窝点进行“围剿”,一举查扣嫌疑车辆3辆。
■ ■■■■■ ■■■■■ ■■■■11时一辆套牌嫌疑车辆在慈溪龙山出现,慈溪大队迅速锁定该嫌疑车辆位置,快速出警,于龙瑞路附近拦截该车。
■ ■■■■12时另一辆套牌嫌疑车辆在北仑出现,北仑交警大队第一时间部署警力,在沿海中线东塘路附近拦截了该车。
■ ■■■■16时又一辆套牌嫌疑车辆出现在象山往宁波甬莞高速,城市高速大队立即部署警力,在云龙枢纽附近拦截了该车。经查在车上发现了之前所用的其他号牌,目前车辆按使用他人号牌暂扣以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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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如发现身边有
假牌、套牌、假证等违法行为
请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
供稿单位:宁波交警星标一下,不要错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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