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的
公 告
根据《大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大政办〔2015〕12号)、《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名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大名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大人社〔2015〕30号)等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进一步健全就业援助制度,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择优录用的方式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大名县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10名。
三、招用对象
本县户籍,身体健康,持有《就业创业证》,毕业时间在三年以内(2017年及以后毕业生)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财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不能报名)。
四、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服务期限为三年,三年期满后解除协议。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8日10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 自愿申请,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西侧就业大厅。(电话:0310-6582078)
4.报名所需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彩色)表格);《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证号;《2019年大名县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
(二)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闭卷方式,笔试过程严格按照高考标准执行。试卷由具有事业单位招聘资格的单位负责命题和评卷,满分为100分。
(三)公示
县就业服务局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安排上岗。
六、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按照《大名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的“谁使用谁管理”原则,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的管理。
七、相关待遇
聘用上岗人员工资待遇不高于大名县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和医疗、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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