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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海省跆拳道冠军赛竞赛规程

阅读量:3852932 2019-10-27


一、主办单位青海省体育局青海省体育总会二、承办单位青海省跆拳道运动协会西宁市跆拳道运动协会三、协办单位青海省跆拳道运动协会全省四十六家专业性团体会员单位四、运营单位青海雄奥文化体育有限公司五、竞赛地点青海海湖体育中心六、竞赛时间2019年11月30日-12月1日七、参赛要求(一)青海省跆拳道运动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二)西宁市跆拳道协会协会和各州市跆拳道协会推荐的跆拳道教学培训单位;(三)具备合法的注册培训资质的跆拳道馆、校、俱乐部;      (四)选手资格:1、中国公民,身体健康,技术体能及心脑等各项指标符合跆拳道比赛的参赛要求,必须为自愿参赛且法定监护人同意;2、运动员为青海户籍,非青海籍运动员需在青海就读;3、体校学生参赛需提供注册证明、学籍证明、在校训练证明(需有单位盖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字);4、专业队运动员参赛需提供注册证明、所在单位证明(需有单位盖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字);(五)运动员必须在赛前统一备齐相关证件、表格,报名时交组委会审验合格;(六)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名义报名参赛。八、竞赛组别及项目(一)项目设置1、品势比赛(包括个人、混双、团体赛)2、竞技比赛(二)竞赛年龄、项目、级别、组别规定1、品势个人比赛年龄组别:分男、女(1)青年组:2000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2)少年甲组:2003年1月1日—2004年12年31日(3)少年乙组: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4)少儿甲组: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5)少儿乙组: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6)儿童甲组: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7)儿童乙组: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8)儿童丙组: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9)幼儿组 :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品势混双比赛和品势团体比赛年龄组别:(1)幼儿组:同上个人品势年龄组别(2)儿童组:以上儿童甲组、儿童乙组、儿童丙组合并(3)少儿组:以上少儿甲组、少儿乙组合并(4)少年组:以上少年甲组、少儿乙组合并(5)青年组:同上个人品势年龄组别项目名称性别组  别品势比赛个人男幼儿组儿童甲组儿童乙组儿童丙组少儿甲组少儿乙组少年甲组少年乙组青年组女三人团体男幼儿组儿童组 少儿组少年组 青年组女混双不分男女组别3、品势比赛规定参赛项目个人品势青年组太极五章少年甲组太极四章少年乙组太极四章少儿甲组太极三章少儿乙组太极三章儿童甲组太极二章儿童乙组太极二章儿童丙组太极一章幼儿组太极一章混双、团体品势青年组太极三章少年组太极二章少儿组太极二章儿童组太极一章幼儿组太极一章4、竞技比赛:分男、女组别(1)幼儿组: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16KG -18KG -20KG -22KG -24KG -26KG -28KG -31KG-34KG +34KG 女子:-15KG -17KG -19KG -21KG -23KG -25KG -27KG -30KG-33KG +33KG(2)少儿组: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男子:-18KG-20KG-22KG-24KG-26KG-28KG-30KG-32KG-34KG-37KG+37KG女子:-17KG-19KG-21KG-23KG-25KG-27KG-29KG-31KG-33KG-36KG+36KG(3)儿童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男子:-18KG-20KG-22KG-24KG-26KG-28KG-30KG-32KG-34KG-37KG+37KG女子:-17KG-19KG-21KG-23KG-25KG-27KG-29KG-31KG-33KG-36KG+36KG(4)少年乙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男子:-25KG-27KG-29KG-31KG-33KG-35KG-37KG-39KG-41KG-43KG-45KG-47KG-50KG+50KG女子:-24KG-26KG-28KG-30KG-32KG-34KG-36KG-38KG-40KG-42KG-44KG-46KG-48KG+48KG(5)少年甲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男子:-33KG-35KG-38KG-41KG-45KG-49KG-53KG-57KG-62KG+62KG女子:-31KG-33KG-36KG-39KG-42KG-46KG-50KG-54KG-59KG+59KG(三)参赛人数及要求 :(1)各代表队参赛运动员不限;(2)品势比赛每人限报两项,即个人、混双、团体中任选两项参赛;(3)运动员在品势与竞技两项参赛项目中只能选择一项参赛,不予许两个项目兼报。九、裁判员由青海省跆协选调具有国家级和一、二级裁判资格及经青海省跆协认定获得中国跆拳道协会注册的大众一、二级裁判员。十、录取名次与奖励(一)各单项和集体比赛前3名颁发奖牌,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                                                (二)比赛中每组参赛人数超过16人进行分组录取名次;(三)设男女“最佳技术奖”,并颁发奖杯、成绩证书;(四)设个人“跆拳精英奖”,授予锦旗或奖杯;(五)设团体“优秀组织奖”,授予牌匾;(六)设团体“体育道德风尚奖”,授予牌匾;(七)设“优秀裁判员奖”,授予证书或奖状。十一、赛风赛纪规定凡出现以下情形者,组委会有权当即取消个人比赛资格乃至全队成绩,赛风纪律保证金及报名、保险费用概不退还,并报省体育局按相关规定给予运动员、教练员、运动队禁赛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组委会保留对其诉讼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1、伪造、涂改证件,雇请专业选手或非本队选手以及超重选手冒名顶替参赛;2、比赛相关人员质疑裁判、阻扰工作或煽动起哄干扰比赛秩序;3、不服从检录、安全、裁判等大会工作人员的管理,寻衅滋事者;4、赛风野蛮、行止不端,有悖体育比赛精神文明宗旨的;5、无视比赛规则,故意采用非跆拳道比赛技术造成对手受伤;6、借选手比赛正常受伤等情况讹诈、勒索组委会的不良行为。十二、其它规定(一)各代表队领队必须为年满18周岁以上中国公民全职担任,不得由运动员兼任,且必须有所在代表单位签发委托责任书,并保证比赛期间全程在赛场和手机电话全天开机;(二)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换运动员,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费,每名运动员只允许代表一个单位参赛;报名截止前如需修改报名信息需缴纳50元/人/次改项费。(三)各代表队报名表需加盖所代表单位公章,并同时交纳“参赛免责声明”和全部选手的“安全协议书(参赛者声明)”未满18周岁选手的“自愿参赛声明”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签署;各代表队及其领队、教练要对此项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四)大会仅负责提供比赛用地垫,选手自备正规厂家生产的护齿、护手套、护臂、护腿及护裆;幼儿组参加竞技比赛可戴面罩。检录时发现没有穿戴护齿、护裆、护手、护甲者,视情节轻重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的权利。(五)运动员参加竞技比赛的选手着竞技道服(上衣及裤子均为白色),品势比赛的选手着品势道服参赛;(六)本次比赛当场宣布成绩,采用录像审议程序没有申诉程序。十三、报名及报到(一)报名:必须于2019年11月24日前提供电子报名表和电子版照片(文件名为姓名),纸制报名表报到时上交,其中纸制报名表需打印填写并盖章,过期报名无效;1、必须在11月24日20:00之前将报名资料打包:包括电子版报名表和电子版小二寸彩色照片(文件名为姓名)发送至:qhtaixie@163.com,如未按时按要求发送电子文件报名视为报名无效。2、纸制报名表盖章后连同参赛费缴费凭证报到时提交。联系人:成正炎   联系电话:13997037666(二)报到:请各队于2019年11月29日15:00前到大会(海湖体育中心)报到,报到需提交(1)领队、教练一寸标准近照1张(2)盖章的纸制报名表(3)缴费转款凭证(缴纳竞赛管理费和保险费)(4)体检证明(5)安全协议书(参赛者声明)(6)参赛免责声明。转款信息如下:单位名称:青海雄奥文化体育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账号:157531451        转款中请注明:参赛单位名称和参赛人数。(三)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一个月内的健康证明(心电图和脑电图);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免责。十四、技术会议、抽签及称重(海湖体育中心)(一)2019年11月30日下午20:00召开技术会议并进行抽签;(二)2019年11月30日下午16:00—19:30称重;(三)召开技术会议主要是组委会竞赛官员、技术官员分别讲解竞赛规则、竞赛指南等事项,回答运动队有关竞赛的提问;(四)因未能全面正确理解技术会议的内容或没有参加技术会议的参赛队,造成该队在比赛中出现各类问题,责任自负,解释权归组委会。十五、经费(一) 各代表队食宿自理;(二)每个参赛运动员交纳竞赛管理费200元;(三)每个参赛运动员须交保险费20元,运营单位统一办理跆拳道比赛专项保险。十六、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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