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是危险系数较高的行为
高明公安交警不仅一直严查
还会一查到底!
交警对于涉货车超载造成伤亡交通事故
高度重视
货车超载一旦出现事故
司机、企业等相关个人、单位都罪责难逃!
这就是“一超四罚”
一个也“逃不掉”!
深入调查货车超载事故
一旦发生涉及货车超载导致伤亡的交通事故,每一宗都会对涉事超载车辆司机、所属企业、企业相关责任人员、货运源头单位展开四方的深入调查。
对以上主体因未尽相应责任而导致车辆超载发生事故的,都将依法接受公安交警、交通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等相应处罚。
典型案例1
超载致人死亡,企业罚款40万元
2018年7月,高明区明城镇高明大道西与城五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重型货车与自行车碰撞事故,造成自行车骑行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司机驾驶超载大货车上路行驶是导致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调查:一车超载出事故
三方有责
发生了事故,货车司机,货车所属单位、货运源头都难逃责任!
后果:货车所属单位被罚,管理混乱终破产
经调查,货车所属企业作为货运经营单位,因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导致该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为此,涉事货车所属企业被安监部门罚款40万元。企业由于管理混乱,最终无力继续经营,破产倒闭。
经交警进一步核查发现,涉事货车还存在违规改装车辆的情况,因而被处罚款,责令恢复原状。
货运源头单位责令整改
(货车事发时超载314%)
货运源头单位在货车装载后,放任货车超载上路,未按要求履行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管理职责,被责令整改。
货车驾驶人被追责
事故中,货车驾驶人因驾驶超载车辆负直接责任,对其驾驶超载车辆上路行驶的行为处以罚款2100元,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
典型案例2
超载致人死亡,企业被罚20万
2018年10月31日,高明大道对川红绿灯路段一辆轻型厢式货车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追尾事故。
事故造成轻型厢式货车上司乘人员2人抢救无效死亡。
(轻型厢式货车事发时超载218%)
轻型厢式货车司机驾驶超载货车上路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调查:一车超载出事故
驾驶员、企业都有责
货车司机从所在单位装载货品上路,企业并没有按照要求严格进行管理。出了事故,必须担负相应责任。
后果:货车所属单位被罚20万
涉事货车所属企业,既是安全生产管理方,也是货运源头,却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此次事故中负间接责任。最终,该企业被处罚款20万元,并责令整改。
货车司机代价惨重
货车司机在事故中负直接责任,虽免于追责,却为此付出生命,代价惨重!
超载司机心存侥幸
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别以为赚了眼前利益就万事大吉
一旦发生事故
司机、企业都罪责难逃!
来源 | 高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