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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女孩惨遭杀害,凶手因未满14岁不需要负刑事责任?未成年就没有恶魔吗?

阅读量:3776452 2019-10-25



10岁,正是童年无忧无虑
在小学草地自由奔跑的年龄
13岁,正是知法守礼的共青团员
茁壮成长的少年时期
这两个本应充满欢声笑语的年龄
在10月20日
却弥漫着黑暗和痛苦

在24日
大连公安通报了一则警情
“10岁女孩于10月20日15点左右
被残忍杀害,身中七刀”
在看到这则新闻时
本能认为是成年人杀害孩童案
但是看到凶手年龄之后
我惊得说不出话来

事发当天女孩刚上完校外美术班课程
凶手以自己需要帮助为由
将女孩带到家中
企图强奸
女孩反抗无用后
凶手担心女孩将事情说出去
于是将女孩连捅七刀残忍杀害
弃尸于灌木丛
而这个凶手
仅仅是一个13岁的男孩

凶手与女孩为附近邻里
他杀人前曾去女童家水果店闲聊
杀人后尾随女童家属观望
杀人后淡定与其母亲前往废品站卖废品


受害女孩是个品学兼优的孩子
本着善良助人的精神却惨遭杀害
她又做错了什么?

案发后,当地许多网友向大V博主投稿
该男童长期在小区附近
多次跟踪 搭讪骚扰多名女性
via:作家陈岚



据多名网友向博主@作家陈岚
提供的信息
“该男童不仅楼道跟踪女性
还强搂强抱女同学
掀女童裙子
或在楼下伪装自己是送快递的
一直按门铃
让女性下楼”


为什么这么多人对一个小孩感到恐惧?
一个13岁的男孩到底有多大杀伤力?
据网友提供的信息
该男孩身高170+ 体重140斤左右
这样的体型
一个成年人都未必能打得过
更何况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
这样的未成年人
真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里弱小无能的孩子吗?

在全国人民都为这件案件感到
愤怒,发抖时
杀人凶手由于还差两个月才到生日
未满14周岁
10月23日被释放
10月24日被带进收容所教育
现在仅仅是由警方进行监管



而未成年人犯案
已经绝非少数
”09年17岁少女杀父弑母
碎尸蒸煮“
”四川13岁男孩弑母”
“湖南沅江12岁男孩弑母”
“湖南衡阳13岁男孩锤杀父母”
“江苏建湖13岁男孩弑母”
一桩桩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历历在目

湖南12岁男孩弑母后
其家人一心想将他送回学校正常读书



因为据《九年制义务教育法》
学校无权拒绝犯罪的未成年人回校就读
所以不仅这个12岁杀母的恶魔能回学校读书
本案将近14岁的凶手
也能与普通人一样享受校园生活
这对学校其他的同学来说
身边站着一个残忍的杀人犯
又将是何等的恐怖?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
未满14周岁是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时期
因而未满14周岁的人
无论实施了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
都不负刑事责任

此案一出
大家纷纷都表示对法律感到寒心


保护这种未成年人犯罪分子
就是给社会埋下一颗定时炸弹
在网络如此发达的环境下
发生了这么多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14岁以下不追究刑事责任”
无疑会向社会众多未成年人
传递一个可以无罪杀人的信号

几乎整个社会都在质疑
现阶段的法律法规
是否已经跟不上这个时代?
又是否该提上修订的日程了?

孩子的发育与教育天差地别
既然有能力犯罪,为什么没有能力承担责任?
年龄仅仅是个数字
不应该成为衡量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标尺
希望大家多多发声
让国家看到集体民意
让这个可怕的漏洞尽快补上
毕竟人之初 未必性本善
有些人,生下来就是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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