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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劳动合同法?全国人大社建委:建议开展调研论证 劳动法律圈

阅读量:3861147 2019-10-27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近年来,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呼声不断。中国人大网26日发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显示,全国人大社建委建议对此开展调研论证。
据报告,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议案1件,“建议有关方面对议案所提建议和问题继续进行分析研究,开展调研论证”,社建委称:“议案提出的修改法律的意见和建议,经征求并综合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大对上述议案所提问题的研究力度,开展立法前期论证工作,为有关法律修改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创造必要条件”。
现行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迄今已11年。近年来,不断有观点认为该部法律加重了企业负担,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就曾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上表示,劳动合同法对于企业的保护十分不足,在用工等方面都有体现,降低了中国劳动力市场灵活性。
2017年11月4日,全国人大财经委报告显示,劳动合同法修改争取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不过,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并未将劳动合同法修改列入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社会法室负责人接受新京报采访时曾表示,修改劳动合同法的时机还不成熟,须先解决好两个问题:是不是加重了企业负担,仅仅把企业的负担多重归结到劳动用工方面,是不全面的;是不是有用工灵活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看法也不一致。
除了修改劳动合同法,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了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议案6件。社建委称,全国妇联对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和重点难点问题已开展前期调研,并形成了修改建议稿。社建委将联合有关方面,“适时开展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研究论证,充分吸纳关于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议案提出的意见,积极推动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条件成熟时,建议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此外,代表还提出了关于制定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法的议案1件。报告显示,对此没有立法安排。社建委认为:“我国对从事服务业的经营机构有比较完善的监管制度,在工商登记、公共卫生、公共场所安全、消防等方面均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校外托管机构经营主体进行管理。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力度,推进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新京报记者 王姝
来源 / 新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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